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作者:网络 来源:欧博 2023-12-23   阅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证券简称:利群股份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13033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群股份”)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之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做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金鼎大厦3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8日

  至2024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钧泰基金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利群投资有限公司、徐恭藻、赵钦霞、徐瑞泽、丁琳、王健、狄同伟、王本朋、苏维民、丁振芝、盛小红、朱春泰、徐立勇、黄春晓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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